宁波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新闻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宁波市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宁波市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建设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研发园区光华路29912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4119日至20242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13605742577

 

药检所验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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