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半山伴水渡假村有限公司半山伴水旅游度假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2023-04-1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波半山伴水渡假村有限公司半山伴水旅游度假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半山伴水渡假村有限公司半山伴水旅游度假区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半山伴水渡假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宁波海曙龙观乡大庄村外牌楼水库脚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武静霞
联系电话:13706848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