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2021-12-22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
根据《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甬美丽办发﹝2021﹞8号),以及《关于要求海曙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工作通知》,现将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检测报告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表公示如下:重点排污单位名称: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3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晓影 联系电话:13586730650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